- 唐宋诗歌与园林植物审美
- 王悦笛
- 2字
- 2025-04-28 18:58:01
导论
一 研究对象与研究意义
(一)研究对象及相关概念的界定
本书的研究对象是唐宋诗歌中园林植物的审美情况,考察唐宋士人在对园林植物游赏吟咏、种植利用等活动中的美学体验和审美特征,以及其审美对唐宋诗歌意象表现和意境营造的影响。研究对象以诗歌文献为主,相关问题会延及文、赋或词等其他文体,并参考绘画及植物谱录等文献,以期对园林植物审美做更全面的考察。本书题为“唐宋诗歌与园林植物审美”,“园林”“园林植物”和“审美”是需要辨明的概念。
1.“园林”的界定
辨明“园林”的准确定义,主要有两大难点。一是在不同的朝代,“园林”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变化发展。在当代的学术话语中,园林与田园及山水名胜的差别显而易见、不容混淆,学界也主张将园林诗从山水诗、田园诗中独立出来,但具体到某个历史语境下,情况就没那么简单了。陶渊明就曾以“园林”来作为与市朝、尘世对立的场域的统称,如“阶除旷游迹,园林独馀情”[1](《悲从弟仲德》),“静念园林好,人间良可辞”[2](《庚子岁五月中从都还阻风于规林二首·其二》),这里的“园林”其实包括了山水、田园、森林、村庄、屋舍等,远不是今天意义上的“园林”。又如先秦园林尚不成熟时,作为“园林”前身和滥觞的苑、囿、圃、园中有大量的具有物质功利之用的农作物和禽兽,讨论先秦的“园林”,必以这些充斥大量非审美性元素的场所为对象;而古典园林完全成熟的明清时期,那些类似于“菜圃”“猎场”或“植物园”“动物园”的场所则显然应剔除在“园林”之外了。所以,就本书所研究的对象——唐宋园林——而言,将以何种尺度来界定哪些案例可以放进“园林”这个概念中加以讨论呢?
二是学界关于“园林”的概念有许多不同的表述,至今未有统一的说法。比如,陈植认为:“在建筑物周围,布置景物、配置花木所构成的幽美环境,谓之园林。”[3]强调了建筑和花木的必不可少,以及具有审美价值的“景物”。陈从周认为:“中国园林是由建筑、山水、花木等组合而成的一个综合艺术品,富有诗情画意。”[4]明确了建筑、山水、花木各要素,并突出了“诗情画意”这一精神属性。张家骥认为:“园林,是以自然山水为主题思想,以花木、水石、建筑等为物质表现手段,在有限的空间里,创造出视觉无尽的,具有高度自然精神境界的环境。”[5]则对园林的精神属性做了更多的发挥。不同的研究者,常常根据自己的研究侧重来定义园林,强调园林的某些方面,这客观上造成了园林定义的多样性。针对界定园林概念的两大难点,本书又将如何取衷呢?
就第一个难点而言,本书准备根据唐宋园林所处的实际阶段,将“园林”概念的外延适当放宽,将王维辋川别业、杜甫漂泊西南时的各处草堂以及白居易旅居长安时相对狭小的庭院等也囊括在内。上举的别业、草堂、宅园,以严格的标准来衡量,可能会与现今的“园林”定义相出入,或非人工因素过多、面积过大,或审美性景观不够突出,或少水乏山,但唐代园林,尤其是私人造园尚处在逐渐兴盛的初步阶段,自唐至宋而明清,造园艺术和园林审美是存在一个由粗转精的过程的。结合唐代园林的发展实际,上举各地的建筑和花木等元素均已具备,且有一定的私权边界,诗人在其中也对各景素进行了观赏、吟咏等审美活动,因此不妨适度放宽标准,将其归入“唐宋园林”的范围中。
就第二个难点而言,虽然各定义表述侧重不同,但一般都包含了建筑、花木、水、山石四大园林要素,从园林要素入手,可以提纲挈领地把握住园林的核心。在唐宋园林中,建筑要素之外,花木、水、山石三者常常不能全有,由于本书所探讨的是园林植物的审美,所以在园林四大要素中,建筑和花木尤为不可或缺。
综合考虑唐宋诗歌所反映的园林实际和一般情形下的园林定义,本书“园林”概念的界定大致如下:在有一定边界的居住或游乐空间内,建筑物周边,存在一定数量的人工规划的花木或其他景物,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居住或游乐空间即是园林。园林的边界,可以是人工砌筑的围墙和篱笆,也可以是水流、山岭或树林等自然屏障,但人工因素在其中须有相当的占比,不等于风景名胜区。本书所用的“园林”概念,大概接近于陈植的定义,且在类别上包括皇家园林、私家园林、寺观园林、公共园林、衙署园林等,尤以城市中或近郊的私家园林为主要考察对象。城中或近郊的私家园林,是唐宋及其后士人所居、所游、所建、所咏的最主要的园林类别,最符合中唐以后逐渐为士人所广泛接受的“中隐”观,最能平衡社会责任与个人道德、缓解精神超越与物质舒适之间的冲突,也最能体现园林是介于自然和市朝之间的特殊存在这一最核心的特质。无论出于精神需求还是生活实用层面的考量,将园址定于城中或近郊成为唐宋以后文人士绅的主流选择,从中最能挖掘出园林植物审美的种种表现。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在“园林”一词产生及其前后,还有大量的近义词,其内涵和外延基本接近于广义上的“园林”概念,如苑、囿、苑囿、圃、园圃、园池、园亭、山池、山居、山庄、别业、别墅、草堂、林亭、山亭、宅园等。这些“园林”的不同称谓,折射出不同的功能或审美侧重,或侧重于农作物,或偏重水面,或强调建筑,或强调山林环境,或暗示居住功能等。有的称谓只在某一时段的文献中较多,时过境迁则较少使用或较少作为园林的泛称了。如宋代以“别业”“山庄”称园林者较唐代显著减少,正与园林日益城市化、日益脱离生产有关。不同称谓使用频度的变化往往反映出园林性质的变化。在众多的近义词中,“园林”是其中沿用较久、范围涵盖较广,且至今为学界所惯用的词汇。早在东汉班彪的《冀州赋》中就已出现“园林”一词(“瞻淇澳之园林,美绿竹之猗猗”[6]),魏晋之后,含有“园林”一词的诗文明显增多,屡见于嵇康、左思、张翰、陶渊明等人的诗文。唐宋诗歌中,“园林”一词的使用非常广泛,用以指代各类园林。用以指皇家宫苑者,有“铜台宫观委灰尘,魏主园林漳水滨”[7](刘庭琦《铜雀台》);指郊野池园者,有“卷书藏箧笥,移榻就园林”[8](王绩《春晚园林》);指城市私人园者,有“微雨洒园林,新晴好一寻”[9](白居易《履道春居》);指衙署园圃者,有“主管园林莺称意,巡行荷芰鹭宣劳”[10](杨万里《雨过郡圃行散》)。故本书以“园林”一词作为各类宫苑、宅园、园圃、山水园的统称和泛称。
2.“园林植物”的界定
园林植物,一般是指栽种在园林空间里用于绿化、能够构成景观的植物。一般更偏向于以审美价值为主的观赏性植物,而较少包括主要提供实用价值的蔬果及粮食作物。唐宋时期,植物已广泛进入人们的审美视域,成为观赏、吟咏、绘画和布置居住空间的重要材料。宋代以后,园林逐渐脱离田园、庄园的生产性质,园林空间中植物的审美意味也更加浓厚,蔬果粮食一类的实用性植物渐少,观赏性植物逐渐占据主流。汉晋《上林赋》《闲居赋》中所描绘的尚与苑囿、田园混合不分的园林状态,其中的实用性植物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而唐宋园林诗歌中虽然仍有关于蔬果甚至粮食耕种的吟咏,但表现更多的则是对观赏性植物的赏玩和奇花异卉的收罗。同时,梅、桃、李、杏、石榴等最初以其果实受到重视的植物,在唐宋时期,受到欣赏和吟咏的部分已由具有食用价值的果实,更多地转移到审美价值更大的花朵部分。由上述几个方面来看,唐宋园林植物以审美性和观赏性为主导是没有疑义的。
观赏性植物或植物观赏价值较大的部分固然是我们重点关注的对象,但是,园中实用性的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不应被剔除于考察视野之外。这是因为,唐宋诗人通常对园中或园林附近的经济作物、粮食作物及其种植过程也施以审美观照,对植物的食用、药用、器用以及知识性把握等理解和利用方式,与审美观照常常互相绾合交融,不可截然分割。在园林这样以审美为主的空间里,有许多植物本身就是兼有审美和经济实用双重价值的(如枇杷、桃、李、梅、杏、石榴等果树)。在一些园林中,园主也常常种植蔬果,开发植物的经济效益,如杜甫在夔州的几处草堂,就接近于田园、果圃、菜畦、宅园的综合体,种有大量的果蔬粳稻等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晁补之的东皋归来园,也种有大麦、小麦、稻、秫、瓜、豆、枣、麻等作物。诗人常常向园中的食用植物、药用植物投以审美的眼光,如杜甫在浣花溪草堂时所作的《绝句》“药条药甲润青青,色过棕亭入草亭”[11],注意到了药条菜甲润泽的状貌与青青之色。他的夔州东屯果园,在其笔下,也是一派由丹橘黄柑等果木构成的“篱中秀色画屏舒”[12](《寒雨朝行视园树》)的景象。同时,种植这类植物的行为本身,以及从事种植活动的园主,在诗歌文本的诠释中,往往也具有特别的审美意义。如种豆种菜,就颇有高士(类似陶渊明“种豆南山下”)和野老(高适《淇上别业》:“野人种秋菜,古老开原田。”[13])的隐逸出尘之风。种药也是如此。独乐园的采药圃,园主司马光就意在通过种药、采药的活动,建构起园主的自我形象。在与满城种花风气的对比之下,司马光有意比于高士韩康(《独乐园七题·采药圃》:“吾爱韩伯休,采药卖都市。”[14]),“满城争种花,治地惟种药”[15](《酬赵少卿药园见赠》),通过栽种植物的选择,树立起与世格格不入的迂僻的具有审美意味的园主形象。与园林植物审美类似,唐宋植物谱录也反映了这样的情形。归入农家类的植物谱录,既有实用性的栽培灌溉技术的记述,如实记录植物的样貌、特性、产地等信息,也多的是对植物的形态风姿审美性的品评罗列。
值得一提的是,古人常常对纯供观赏的花卉抱有一种道德上的警惕和不安,需要审美以外的诸如实用、道德比附等其他因子来中和平衡。贾岛《题兴化园亭》一诗云:“破却千家作一池,不栽桃李种蔷薇。蔷薇花落秋风起,荆棘满庭君始知。”[16]诗中提到的桃李、蔷薇、荆棘三类植物,恰恰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文化内涵,各有不同的象征意义:蔷薇是单纯的观赏植物,桃李是形实兼丽的植物,荆棘则象征着园林的衰败毁灭。就园林所常有的桃李、蔷薇两类植物来看,在诗中,纯观赏性的蔷薇是园主的“玩物”,能引起人浮华奢靡的联想,在道德上不无消极意义;而在诗人看来,最理想的花木则是桃李一类在审美价值之外,仍有实用价值和农耕意味作支撑的植物。士农相依,躬耕林泉,莳花种树,不仅能供实用,且在传统士大夫的价值体系中,从来被视为一种美德。所以从秦汉的帝王园囿,到明清的城市小园,多少都有一些蔬果或药物的种植。具有实用价值的蔬果和药物,作为园主躬耕的象征,作为士农相依的符号,在园林中成为具有隐逸风致或农家风味的审美点缀,始终不曾完全退出园林的舞台。
因此,在本书所考察的园林中,但凡凝结着一定的人力或思致,为诗人亲力栽植或流连吟赏的花草竹树、蔬果稻粱,无论是否为观赏性植物,都在本书所用的“园林植物”的概念之中,均在本书的考察范围之内。
3.“审美”的界定
本书不是植物学研究,也不是园林学意义上的植物景观研究,而是关于唐宋诗歌的园林植物审美的研究,因此有必要对“审美”一词的范围稍作界定。
诗歌是文学艺术的一种体裁,因此,写入诗中的物象可以认为都是经过诗人艺术构思的审美所得。那么,但凡写入诗中的园林植物,都是诗人审美观照下的园林植物意象,体现着诗人的观物方式和审美趣味:这可以视为广义上的园林植物审美。但广义上的审美,将一切写入诗中的园林植物都视作审美活动的对象,有过于宽泛之嫌。实际上许多诗歌中的园林植物,或仅作为园林背景存在,或侧重书写其德性内涵、实用功效等方面,并未包含诗人特别的审美观照。因此,一般意义上的园林植物审美,其范围较此界域为小。
一般意义上的园林植物审美,主要是指将花木的形、色、声、香等物理属性作为观玩流连对象的精神活动,有别于道德比附、知识性认知、实用等其他几种对植物的理解和改造方式:这可以视为狭义上的园林植物审美。我们知道,古人看待园林植物的视角是多样复杂的,前文已经提及,园林植物并非单纯的观赏植物,用于食用、药用、器用的植物一直都是园林的组成部分,园林植物也常作为知识性博物活动的对象、作为君子德性的比附对象出现在唐宋士人的诗文中。虽然观赏性与非观赏性植物并存,古人看待植物的几种观照方式也常常共同投射于园林植物之上,但不意味着它们都是同等重要的。园林有别于苑囿、园圃,其根本在于这是一方可居可游的审美空间,而园林植物的最本质的特性,仍在于它们的观赏性和审美价值。只不过,审美的具体形式是多元的、复杂的,常常融入博物、实用、比德等其他观照传统中,与各种传统勾连、融合,不是纯粹单一的存在。结合唐宋士人书写园林植物的实际,不难发现,其审美多包含道德性、人文化、生活化的因素。唐宋士人常吟咏花木被人赋予的种种德性之美,挖掘园林植物在日常生活中与文人活动、种植活动以及实用改造相关的点滴美感,这就不是花木的形、色、声、香等物理属性之美所能囊括,不是狭义的园林植物审美所能涵盖的范围了。
值得注意的是,园林植物有别于一般观赏性植物的重要特点在于,它往往联合园林中的其他景素——建筑、山石、水体等——以及部分园外的山水和植物,甚至清风、明月构成和谐共生的园林景观,通常连带花木以外的其他景素一并纳入审美视野。因此考察园林植物在诗歌中与其他景素的构景关系,也是园林植物审美的一个重要方面。
综上所述,本书所持的“审美”概念,大致介于广、狭二义之间。以园林植物的形、色、声、香等物态之美,及其配合山水、建筑等其他景素的构景情况为主要考察对象,同时兼及各个诗人在生活日用中对植物德性、实用价值的吟咏,揭示比德、博物、实用等观照传统中的审美因子。
(二)研究意义
园林植物是园林艺术重要的组成要素,而唐宋是园林植物栽植技艺和造景手法取得较大发展的时期,诗歌中对园林植物的吟咏也日渐丰富。
唐代出现了不少“一诗一景”的园林组诗,组诗中的许多园景均以花木为主,如“竹里馆”“辛夷坞”“竹间路”“石上苔”“潭上紫藤”[17]等,这说明唐人已自觉地运用花木配合其他景素来构建园景并加以吟咏。同时,新型园林植物的引入和新观赏风尚的形成,如观牡丹之风的形成和盛行、个别文人对较少有人关注的植物品种予以发现并移植等,是唐代园林文学中并不罕见的现象。这些现象在代表人物白居易身上可见一斑。白居易在诗中记录了许多园艺活动,在具体的种植、修剪活动中,具有更明确的目的性和园景设计意识,表现出了多样的造景手法和对植物极为细致的利用方式。许多白居易所运用的园艺和造景方法,在后世系统总结的园林学专著中都能找到对应的条目。白居易还善于将新的植物品类移植入园、纳入审美视野,他对白莲花、杜鹃花、木莲花等花卉成为普遍栽种的园林观赏植物有开拓之功。
宋人的园林植物造景原则和手法在唐人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发展成熟,已较自觉地运用主题分区的方式栽植园林植物。杨万里东园的“三三径”,以九种不同的花木栽植于九径之中,利用花木的不同季相,形成开谢交替的时间错落之美,使园林审美空间富于变化。宋人也总结了不少花木造景的原则,如“花与木的对照配置原则、树木以茂密苍古为上的原则、花卉以数大为美的原则”[18]等。相较于唐代,宋人将荼蘼、海棠等更多的花木纳入了园林审美的视野,对花木的品种也表现出精细的划分和鉴别,在牡丹等花卉的品种改良和创新方面也取得了成绩。同时,宋人在结合诗境、画境和文人生活等方面,对园林植物所投射的人文化审美是其重要的时代审美特征,也是园林文人化、文学化日益加深和成熟的表现。本书苏轼、晁补之、杨万里等人的相关章节都有具体考察,这里不再赘述。
随着唐宋时期园林艺术的极大发展,文人对园林植物所进行的种种园艺活动以及流连观赏的美学体验,都极大地丰富了唐宋士人的园林植物审美,塑造了独特的园林植物审美体验,对唐宋诗歌意象的表现和艺术意境的营构都产生了重要影响。探讨唐宋园林植物复杂的审美内涵、不断变化的审美历程及其对唐宋诗歌创作的深层影响,正是本书以唐宋诗歌中的园林植物审美情况为研究对象的主要意义。
此外,学界论及园林审美时,常常以“文心”“画境”或“诗情”“画意”并提[19]。诗歌之外,绘画也是体现园林植物审美的重要艺术形式。本书在以诗歌文献为主的同时,并不遗漏唐宋的绘画文献。虽然画意明确地进入园林,确立“画意造园”的原则是元明以后[20],但唐宋的园林也具有画意,符合一定按画意取裁园景的规律。有不少“平地楼台,偏宜高柳映人家;名山寺观,雅称奇杉衬楼阁”[21](署名王维《山水诀》)这样的同类相配、相得益彰的搭配,如松与古寺,小巧的家禽配低矮的水边植物,雅洁的竹配石等;也有异量搭配,如疏密相间、高下相成等。宋代一些常见的花鸟画构图,如“桃竹湖石”“芙蓉双禽”“荷花鹭鸶”等,影响着园林景观的构建和诗人的审美思维,同时园林也影响着宋代绘画,成为宋代绘画的重要题材之一。唐宋园林诗里的一些园林植物审美表现,如吸纳式的窗前植物的审美、“出墙花木”意象等,也体现着中国画的某些构图原理和空间意识,正可以连同诗画一并分析,全面考察唐宋园林植物的审美特点。绘画文献之外,植物谱录也是反映唐宋士人植物审美的一类重要文献。植物谱录在唐代的兴起、在宋代的繁盛,“拓展了人们体物的视野和审美方式,创造了名物审美的新境界,新的名物审美观念的产生又给文学艺术领域注入了新鲜的活力与风神”[22],能为唐宋诗歌与园林植物审美的课题,提供重要的辅助视角,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书在全面考察唐宋的相关诗画文献及植物谱录文献的基础上,细致梳理了代表性诗人的园林植物书写特色和重要园林植物意象的审美意蕴,并由此大致勾勒出唐宋园林植物审美的全景。希望这样的研究视角,能够对唐宋园林植物审美的复杂内涵及其与唐宋诗歌的互动研究产生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