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新时代传承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的“文化”概念
-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传统文化观(中国传统价值观的传承弘扬研究书系)
- 戴木才等
- 4964字
- 2025-04-28 16:21:33
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的政党,在对待中国传统文化的问题上,必须始终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马克思主义文化观、价值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高度重视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要始终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和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正确对待中国传统文化和国外文化。习近平总书记说:“中华民族创造了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中华民族也一定能够创造出中华文化新的辉煌。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我们必然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对我国传统文化,对国外的东西,要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经过科学的扬弃后使之为我所用。”[2]中国共产党人是马克思主义者,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和指导思想,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但中国共产党人决不是历史虚无主义者,也不是文化虚无主义者,中国共产党人一直以来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必须同中国具体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应该科学对待民族传统文化,科学对待世界各国文化,用人类创造的一切优秀思想文化成果来武装自己、发展自己。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方针,因势利导,实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使中国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发挥积极作用。
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揭示人类文化的本质、内涵及其发展方向,把握新时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基本要求,对正确认识和传承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每一个民族、每一个时代的文化都有其独特的内容,但无论如何变化,其根源总是深深地埋藏于经济事实之中,埋藏于传统和历史之中。马克思主义文化观科学地体现了历史观、价值观与时代观的高度统一,既是正确分析和看待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问题的“望远镜”,也是“显微镜”,是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指导思想,是新时代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觉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理论武器。
(一)文化起源于人类劳动和社会实践
“文化”一词是一个含义非常广泛的概念,要给它下一个精确而科学的定义,是一件非常不易的事情。自古以来,不少文化学家、人类学家、历史学家、语言学家、社会学家和哲学家等都试图从各自学科来给“文化”下一个科学定义,然而迄今为止都没有得出一个公认、令人满意的定义。据统计,有关“文化”的定义至少有二百多种,莫衷一是。
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直接给“文化”下定义,但他们从分析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入手,提出和探讨了人、人类与“文化”相关的诸多概念,如“人化的自然”“人类学的自然”“人的类本质”“人的特质”“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等。马克思、恩格斯说,人直接地就是自然的存在物。一方面,人具有自然力和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的存在物;另一方面,人同其他事物一样,是受动的自然的存在物。人把现实的、感性的对象作为自己生命表现的对象。人是有激情的自然的存在物,强烈地追寻着使自己的本质力量得以对象化并得以确证的表现。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是人使自己的本质力量得以对象化并得以确证的重要途径,使人与其他动物区别开来。“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就是说,是自为地存在着的存在物,因而是类存在物。他必须既在自己的存在中也在自己的知识中确证并表现自身。”[3]人类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确证了自己是有意识的“类”的存在物。
马克思主义认为,整个世界的历史不过是通过人的劳动实践活动而诞生的过程,劳动体现了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的本质,文化在人类的劳动进程中和历史中产生而形成,历史与文化是互相交织在一起的,历史与文化是人的真正的自然史。概括地说,文化是人类的一种社会现象,是人类在劳动的过程中和历史发展的进程中长期创造而形成的产物,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产物。
同时,文化又是一种历史现象,是社会历史的积淀物。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在一定意义上说,“人的本质”就是“文化”的本质,因为“文化”即“人化”。所谓“文化”,无论是其所展现的内容,还是其围绕的核心问题,无论是文化的创造——“人化”,还是文化的功能——“化人”,“文化”的中心、核心问题都是关于“人”、围绕“人”的。而这个“人”,并不是单个的、抽象的个体的人,而是在其现实性上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人”,“文化”所要体现的正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总和的“人”。人是活动的、实践的,既是创造者,又是被决定者。因此,无论是理解人与环境的关系,还是理解文化的生成与发展,都只能从“人”的实践活动去理解。马克思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5]
从人类的劳动和实践观出发,马克思主义为我们理解“文化”现象及其本质提供了一把钥匙。文化并非是凭空产生的,它有其产生的现实来源。马克思虽然使用“文化”这一概念并不多,更多的是用“意识”“意识形态”这一概念,但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为我们揭示“文化”的本质提供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人们的意识取决于人们的存在而不是相反”[6],这样马克思就把产生特定“意识”的原因引向了存在着的客观现实,这种客观现实首先就是人与人之间特定的社会关系,主要就是生产关系,而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受人的生产能力所制约,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由此马克思把唯物主义引入历史领域,彻底破解了人类发展的“历史之谜”,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
马克思指出:“用‘历史唯物主义’这个名词来表达一种关于历史过程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一切重要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是社会的经济发展,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是由此产生的社会之划分为不同的阶级,是这些阶级彼此之间的斗争。”[7]这为我们认识人类历史是如何发展的,其内在的动力机制是如何建构的打开了大门。
(二)文化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
根据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认识,所谓文化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是人的创造性感动的对象化过程。也就是说,所谓“文化”的实质就是“人化”。这种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活动,体现在自然的对象化的进程之中。自然界与人是相统一的,它不是人的对立面,而是人类活动的一部分,是人类第一个改造的对象,是人的“无机的身体”。马克思这样指出:“自然界是关于人的科学的直接对象。”“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即自然界生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8]
人类在同自然界的相互影响过程中,通过人类劳动等特有的创造性实践活动,将自然史改造成人类史或文化史,因而“人”也就由“自然人”转变成“社会人”,成为人类社会。马克思说:“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来说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因此,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9]因此,自然界与人类社会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人的创造性活动及其对象性创造了“人化自然”——人类社会。
自然界在人类的生产劳动和社会活动中实现了自身的价值,人也在自己所创造的对象化世界中创造了“人化”的文化世界,并直观自身,体现自己的本质力量。马克思说:“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因此,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对象化: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在精神上使自己二重化,而且能动地、现实地使自己二重化,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10]人的本质力量通过人的创造性活动和对象化世界的确证,实现对自然界的“人化”,创造“人化”世界和人类文化,即文化世界。
(三)文化在阶级社会具有阶级性
人类社会的物质生产具有历史的延续性,这就决定着人类社会的文化发展也必然具有历史的连续性。人类社会的文化发展是由经济生产方式、政治上层建筑的发展变化所决定,同时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而不断向前发展变化的。在阶级社会,人被划分为不同的阶级,不同的阶级有不同阶级的文化。一个阶级的文化,代表着这个阶级的根本利益、精神文化诉求和阶级主张,统治阶级的文化占据着统治地位。
马克思说:“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表现为思想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11]统治阶级通过占有政权和意识形态领导权,拥有对社会物质生产和精神文化生产的支配权,所推行的思想观念、价值理念、道德规范、法律制度等,都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服务的,若其他思想、道德、制度和文化符合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和意识形态的需要,或有利于统治阶级进行统治,则会被吸收到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中来,反之则处于从属地位,或者因为与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的矛盾冲突强烈地遭到排斥,甚至被国家机器用暴力所摧毁。
(四)文化具有多样性
唯物史观揭示出,文化虽然是人类社会经济、政治的反映,但是文化的发生发展变化又有着自己相对独立的规律性,对经济、政治的发展具有一定反作用。马克思说:“政治、法、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并非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这是在归根到底总是得到实现的经济必然性的基础上的互相作用。”[12]而且“在所有的人实行明智分工的条件下,不仅生产的东西可以满足全体社会成员丰裕的消费和造成充足的储备,而且使每个人都有充分的闲暇时间去获得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文化——科学、艺术、社交方式等等——中一切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并且不仅是去获得,而且还要把这一切从统治阶级的独占品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并加以进一步发展”[13]。
随着民族的产生和发展,人类社会的文化又具有民族性,形成不同民族的文化传统和文化特色。文化的民族性和多样性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丰富性、多样性体现。不同的国家或民族具有不同的文化传统和文化形式,表现形态是多种多样的,如在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历史、家庭、国家、科学、艺术等方面具有不同的民族特色。
例如,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提出“轴心时代”这一概念,他在《历史的起源与目标》一书中认为,从公元前800年至公元前200年,尤其是在公元前600年至公元前300年之间,是人类社会文明的“轴心时代”。在这一时期,中国、印度、以色列、希腊几乎同时出现了爆发性的精神创新和创造性活动,出现了许多伟大思想家,他们用理性的、深邃的思想,乃至宗教的形式来诠释世界,都对人类关切的问题提出了独到的看法。雅斯贝尔斯认为,这一时期是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的重大突破时期。如中国出现了老子、孔子等思想家,印度有释迦牟尼,以色列有犹太教的先知们,古希腊则有苏格拉底、柏拉图等思想家,他们具有不同的地域特色,形成了不同的文化传统。雅斯贝尔斯认为,“轴心时代”奠定了人类社会最重要的“四大古老文明”的精神文化基础,是人类文化的主要精神财富,人类社会此后的发展,都是在这个时代开创的格局中继续进行的。
在现代人类学、文化学的意义上,所谓“文化”,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社会所创造出来的所有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或统称。对一个国家或民族而言,包括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政治制度、学术思想、人文精神、风土人情、宗教信仰、法律道德、传统习俗、生活方式、科学技术、文学艺术、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审美情趣、语言文字等。狭义的“文化”主要指一定社会中的思想上层建筑,既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规范、文学艺术、哲学宗教、文化传媒等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内容,又包括自然科学和技术、语言文字等非意识形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