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导读:生或者不生,都要把游戏规则看懂

李银河

早年读过《生育制度》,印象深刻。一般的学术著作难免枯燥,而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好看”的印象。由于成书很早,遣词造句与当代汉语不大一样,但是语言生动,叙事活泼,思路清晰,常有出人意料的论点和与众不同的视角,令当时爱用挑剔眼光阅读的我,在心中不由得给这本书打了高分,也记住了作者的名字:费孝通。早年读这本书时,我万万没想到日后费老能够成为我的博士后导师。出版社邀我写这本书的导读,我感到义不容辞。于是逐字逐句重读了这本书,认真写下这篇导读。

这本书围绕人类生育制度的形成、功能和变化展开论述,以大量人类学田野调查和社会学社区调查的发现为论据,佐证自己的立论。全书分为十六章,每章论述一个与生育制度有关的细分问题。

生育制度是种族绵续的保障

作者引用其导师马林诺夫斯基的分类法,将人类的需求分成三大类:第一类是生理性的基本需求,如营养、生殖、安全等;第二类是手段性的需求,如生产技术、社会组织等;第三类是一二类的综合。那么生育制度所满足的需求属于哪一类呢?作者认为生育制度属于第二类需求,而不是仅仅出于人类本能的需求。

作者提出一个出人意料的视角来论述这一点:营养和生殖二者处于相克的地位。维持自身的营养是利己行为,而生殖则是利他行为,因为从生理角度看,营养是损人利己的,生殖是损己利人的。换言之,出于个人存活的生理需求,人不一定要生育,但是为了维护族群的绵延不绝,社会就必须建立一个新陈代谢的机制,这就是生育制度产生的原因。

生育制度中包含着生和育两个部分。生殖本是一种生理现象,但是为了要使每个出生的孩子都能有被抚育的机会,人类生殖就不再是单纯的生理现象,而要有文化和社会的制度来加以保障和规范。这就是生育制度产生的原因。

双系抚育还是单系抚育

双系抚育指的是父母双系。为什么子女的抚育是双系的而不是单系的呢?作者首先澄清了一种误解,即把生殖的两性和抚育的双系混为一谈,认为抚育的双系是直接由生理本性所决定的。实际上动物界大量的生理现象与这种观点恰恰相反:在两性生殖的动物当中,子体生理上的抚育总是由母体单独担负的。

在人类的生育制度中,动物的单系抚育转变为双系抚育,于是人类幼儿的双系抚养成了研究人类生育制度时的一个重要问题。

人类的父亲参与负责抚养幼童既不是出于生理本能,也不是出于夫妻情感,而是由两个原因造成的:一是孩子需要全面的生活教育,二是这教育过程所需的时间相当长。孩子所依赖于父母的,并不是生活的一部分,而是全部。人类幼童与猫狗的区别在于,幼猫幼狗只在哺乳期需要母体的乳汁,稍大就可以靠猫粮狗粮存活,它们非但不必去认个父亲,连母亲也很快就可以不认了。

虽然在现代社会中,一个孩子的教育已经不能单靠父母来担负,仅仅在家庭里完成,还要由社会教育机构来分担,但是父母还是担负着最基本的抚育作用。抚育的负担必须是双系的,但是这种双系性既然没有生理本性作保障,就不得不确立一个双系抚育的制度,这个制度的基础是由文化习俗制作出来的一套行为规范和道德价值体系,这就是在全世界普遍实行的婚姻制度。

作者认为,婚姻是人为的确立双系抚育的手段。婚姻制度的两大要素,一是人为,一是抚育。如果不必人为,人类无须婚姻;如果不必抚育,抚育而不必双系,人类也无需婚姻。“不必人为”和“不必抚育”这两个前提已经被人类的生理基础所否定了;而“不必双系”却是可能的。形成双系抚育制度的原因是效率。抚育既然是不可避免的,人类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拥有最有效的抚育,婚姻制度由此应运而生。

性与生育孰轻孰重

作者将性与生育这两件事做了比较,发现二者对婚姻的重要性大不相同。性活动可以有一定程度的自由,生育对于婚姻来说则要受到更多的限制和拘束。无论在什么地方,两性关系尽管可以在一定限制下享受相当的自由,可是一旦涉及生育,却很少含糊,一般都有很严谨的规范,这一规范是以婚姻为基础制定的。

婚前和婚外的两性关系,即使在中国这种把贞操观念看得特别重的社会里,也是不能完全排除的。尤其在进入现代之后,人们发生婚前性关系的比例大大增加,达到七八成;婚外性行为的比例在世界各国也接近四成。限制婚姻之外的两性关系的必要性主要来自维持和保证对儿女的长期抚育,以及防范破坏婚姻关系的不稳定因素。

人类学调查也发现了婚姻制度与生育的关系重于与两性的关系。马林诺夫斯基所描写特罗布里恩德岛上的女人在没有生育时可以享受自由的性活动,但是如果要生孩子,就不得不结婚,不得不牺牲性生活的自由和担负起抚育孩子的重任。

作者讨论了熟人圈内的婚姻(内婚)和与陌生人的婚姻(外婚),并论及乱伦禁忌的成因。迄今为止,所有的社会都形成了乱伦禁忌,这样的禁忌为什么会形成呢?

作者首先比较了几乎所有的文化中食与色所受到的不同待遇:我们虽然承认食色都属于人之大欲,可是对于这两种基本需求的态度却大相径庭。社会从未歧视过食欲,但是对性欲却有着极大的歧视。为什么会对性有歧视呢?原因就在于性活动会威胁社会结构的完整性。不受约束的性活动可以扰乱社会结构,破坏社会身份,瓦解婚姻和家庭。

社会对此感到两难:个人的性欲不能不加以满足,而且社会的绵续,还得靠从两性关系里所得来的生育。为社会着想,最好是一个没有性的世界。这一点基督教的神话提供了典范:耶稣的诞生就是圣母的无性受孕,符合一种没有性行为也可生殖的愿景。如果让性爱自由地闯入已有的社会关系中,它不但可以破坏男女两人的关系,而且可能导致相关的社会结构的紊乱。比如甲乙本是父女,现在发生了性的关系,成了夫妇,甲乙的关系就发生了性质和伦理的紊乱,这种关系就会遭到社会心理和社会习俗的反对。

作者认为,如果给性爱不受任何约束的自由,它的破坏力量相当大。它可以把亲疏、同异、是非的分别全部取消,每对男女都可能成为最亲密的关系,所谓社会变成了一个构造相似、行为相近的个人的集合体,于是社会将不成其为社会,因为社会并不是单个个人简单的集合体,而要对人在社会结构中的角色和身份加以设定。墨子主张兼爱,孟子骂他无父,意思就是说没有了社会身份的人群就跟禽兽无法区别了。为了维持社会结构的安定和完整,就不得不对性的力量加以控制。

社会中密切合作的既有结构决不容性的闯入,于是产生了乱伦禁忌和外婚的规定。外婚的定义就是去寻找原来没有社会关系或是本来不属于密切合作的生活团体的人去建立两性和夫妇关系。这样的亲密关系可以在不必破坏已有结构的前提下得到满足。

情感与责任孰轻孰重

夫妻关系中有两大要素——情感和责任。作者认为中国的伴侣关系大多是轻感情重责任的。

在外婚的规则下,两个习惯已固定、兴趣已确定、嗜好已养成的成年男女,在婚姻契约之下,要经营共同生活,相互间的调适往往会成为严重的问题。

夫妇关系的偏重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减轻家庭事务的合作,偏重感情的调协和趣味的相投;一类是把感情方面的要求撇开,偏重经济上的、事业上的合作。一类是享受夫妻生活的乐趣;另一类是共同经营家庭事务。如果不能两全其美,就得牺牲一项。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是牺牲前者。

中国传统社会很严格地把夫妇关系弄得“上床夫妻下床客”(相敬如宾),夫妻感情是一个被忽略的事情,而在作者看来,夫妇感情生活的未尽发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弊病。现在西方社会已经使得家务劳动部分地社会化了,使得家务劳动的负担减轻了,使得夫妻可以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感情生活方面。这个风气流传到中国,传统文化的流弊更加凸显,年轻一代对旧式婚姻的反感更趋激烈。

作者提出婚姻结构缺一不可的三要素:父、母、儿女,婚姻制度就建立在这个基本三角的基础之上。夫妇不只是男女间的两性关系,而且是共同抚育儿女的合作关系。在这个婚姻的契约中同时缔结了两种相连的社会关系——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

从作者亲自调查的花篮瑶婚姻规范看,实际生活和仪式都特别强调,孩子的出生是夫妇关系完成的条件。在生育孩子担负起抚育作用之前,夫妇关系被认为是不完整的。

父母的权力与亲子张力

作者阐述了家庭的权力结构以及亲子之间的张力。在一个抚育是父母责任的社会中,父母就得代表社会来驯服孩子不适应社会的本性,因此生理和社会的冲突首先演化为施教者和被教者之间的冲突,进一步演化为亲子间的冲突。这就是家庭三角关系里亲子间发生摩擦的主要原因。

现实中最常见的分工方式是严父慈母的安排。生理上的抚育原是单系的,有母亲一人本来已经足够。双系抚育的发生则是出自人类抚育中社会性抚育的需求。一般来说,父母角色的分工就是母亲负责提供生理抚育,父亲负责孩子的社会化训练。

在孩子社会化的过程中,父亲代表着旧有的社会标准,掌握着社会交给他的权力,要把他的子女培养成合乎旧有标准的人物。而如果子女接受了一套新的理想,新的理想又和旧有标准格格不入时,亲子双方就处于两难的地位了。

在家庭中,到处潜伏着亲子冲突的暗潮。于是子女产生了厌恨父母的心理,正如弗洛伊德的寓言(俄狄浦斯弑父奸母)所说的。这寓言虽则描写得过火了一些,但确实符合亲子矛盾的现实。俄狄浦斯情结也许并非亲子间无法避免的基本矛盾,但它的发生相当普遍。

作者提出,父母子女这个三角结构是一个暂时的结构,必将被子女建立的新三角结构取代,作者称这个过程是“社会性的断乳”,也就是心理学特别强调的一个健康心理建设的必经之路:亲子分离过程。

当子女长大之后,他们不能继续留存在原生家庭的三角结构里,不能再继续扮演与父母联系的一个点的角色。他要与另外的两个点(配偶与子女)结合成新的三角形。于是原有的三角形也就无法保持它的完整性了。这并不是原有三角形的意外结局,而是构成这三角形的最终目的。三角形的破裂是它功能的完成。

承认了家庭的暂时性,承认孩子长大了就脱离原有抚育家庭自己去成家立业的必然改变,那么在原生家庭三角形中就应当为断绝亲子亲密联系做好精神准备。即便这种分离是违反人的本性的,但却不能不让这一过程发生。所以亲子联系必须逐渐切断,这个过程就被称为社会性的断乳。

许多文化中都有成年礼仪式,人们通过这一仪式,把“父母的心肝宝贝”变成一个驰骋疆场的战士。这两个世界相差太远,不是程度的差别,而是性质的不同。一个人要从一个境界踏入另一境界,在心理上需要一个转变,这就是成年仪式的目的。

人口繁衍与家庭传承

在人口的补充和繁衍问题上,作者是从保持社会完整的观点上看生育制度的,他认为,人类中非得有活着的别人才能有活着的自己,这是在讲人类的相互依存。他不大赞同马尔萨斯的人口论,即人口增长有超过食物供应增长趋势的倾向,人口有几何级增长的趋势(即按指数增长的趋势,如级数1、2、4、8、16……),而食物供应只有算术增长的趋势(即按直线性增长的趋势,如级数1、2、3、4、5……),因此人口会有无限增长的趋势,直至食物供应的极限为止。

作者认为,人口的数目是依当时当地的社会结构的需要而决定的。若是一个结构里需要的人数多,物资少,这结构中的人就可以在忍饥挨饿的状态存活;相反,若是一个结构只需少数人口就能维持,尽管食料丰富,也不会依几何级数的速率去生孩子的。

尽管如此,以中国的情形说,作者还是主张推广生育节制的。在中国农村中,常常可以见到农民毫无节制地生育,一个妇女生育十几胎并非罕见。有人认为那是出于中国伦理观念奖励生育的影响,但作者认为,那是因为人口死亡率尤其是婴儿死亡率过高所导致的。

为什么家庭的继承是单系的,而不是双系的?人类的生殖是两性的,进入生理抚育时是单系的,由母亲专任,但是为了社会抚育的需要又确立了双系的家庭;从家庭里引申出来的亲属却又成了单系偏重。从双到单,从单到双,又从双到单,生育制度的形式一变再变,原因何在?

作者指出,原因在于社会的秩序和团结永远受到继替作用的威胁,社会上许多纠纷就出于抚育和继替的矛盾。

为了社会秩序和社会团结,社会继替不能不遵从单系继承制,可是由于双系抚育中所养成的感情联系,单系继替并不能贯彻到底(婚俗中的嫁妆就有女儿继承财产的性质)。因此在亲属体系中虽不能抹煞父母的任何一系,但也不会双系并重,于是形成了单系偏重的形式。在财产私有制的社会里,这种继承制度是与社会结构两相对应的普遍特征。由于单系偏重,使父母对于儿女不能一视同仁。在父系社会中女儿是泼出去的水,长大了还是不能享受父母的庇护,分担父母的责任,继承父母的事业。因此,父母对于儿子和女儿的感情也不易完全相同。

相似的情形也可以发现于长幼的儿子之间。在家庭财产继承上,多子平分父母财产时,普遍出现了以多继少造成的问题。作者在禄村调查中发现,在上一代,该村还有拥有二百亩地的人家,到下一代最多的只有八十五亩了。农地缩小的原因是分家。分家就是以多继少的结果。由此带来生活的贫困:田地少了,生活苦了。田地是可以分的,可是分了之后,大家要受苦。财产继承过程中的平等原则的代价相当大。

作者还讨论了没有亲生孩子或没有男性继承人的家庭的应对策略。国人大多不会采用领养的办法,而是用过继和招赘的办法来解决无后问题。

根据家谱里的亲疏远近,规定近亲过继的办法。比如甲死了而没有亲生的承继者,他可以依这谱系次序,找到比较最近的下一辈的人来接替。

作者还调查到大量用招赘办法应对没有男性继承人问题的实例,在村里,只要是有女无男的人家,没有一个不是靠招赘来传承家业的。

家、户与氏族

最后,作者讨论了家、户与氏族的区分,以及亲属在子女抚育上的作用。亲属体系分为四层:谱系秩序,亲属名词,亲属称呼,被用到没有亲属关系的人身上的亲属称呼。

根据生育和婚姻,每个人都生在一个谱系秩序里。在这秩序中,他按照血亲和姻亲关系分出亲疏远近,形成一个亲属网络,更因亲疏的程度分成若干基本类别。每个类别有一个亲属名词和亲属称呼。亲属名词是亲属关系的定名,而亲属称呼是亲属接触时所用的口头称呼。

亲属的扩展是建立在实际生活需要上的。住在一起或相近的人容易往来,因而也成了亲属扩展的对象。居处联系上的单系偏重影响到了亲属扩展,扩展到的范围也就有了性别的偏重(偏重父系)。

家(Family)的基本结构是父母子女的三角关系,子女长成结婚后,分家独立是普遍的情形。户(Household)则是若干家庭的组合,以作者在江村的调查为例,两个家庭在一户里生活这种形式只占总户数的十分之一,其中四分之三是父母及一对子媳组成的(主干家庭),父母和两对子媳组成一户的(扩大家庭或联合家庭)只占其中的四分之一。家庭和氏族的共同点在于,它们都是根据亲属关系而组成的,组织的成员有生育(血缘)的或是婚姻(姻缘)的关系。但是家庭和氏族不但结构形态上有差别,而且各自处理不同的事务:家庭是双系的,氏族是单系的;家庭是为了抚育,氏族是为了处理经济和政治的事务。

氏族在生育制度中其实并不是一个必需的组织,而是具有其他功能的组织。由于它游离于本书的主题生育制度之外,作者在本书中就没有对它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和阐述。

在费老的学术生涯晚年,他曾提出十六字箴言作为他一生思想的点睛之笔:“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各美其美”是每个民族要尊重自己民族的文化;“美人之美”是要尊重其他民族的文化;“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是说,只有尊重文化多样性才是实现世界文化繁荣的愿景。应当说,这句箴言是他贯穿一生的思想,而他的这部《生育制度》就是实践这一思想的经典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