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防涉入盾牌

既然涉入并非一望而知,只能从约定俗成的信号去推演,那么,实际的涉入就可能意义不大。我们想要知道的是“有效”的涉入,即行为人和其他人感觉到的他维持的涉入,也就是他被感觉到的(或可能的)涉入。

对专注的要求是对专注者内在精神的要求。自然,专注者有时心猿意马,脱离了社会场合的要求。在这样的情况下,他的解决办法是遮掩他不得体的涉入,假装那是得体的涉入。当然,另一个解决办法是让不满者预先意识到,他不能或不愿顺从涉入规则,从一开始就不进入情境。有时,同情者也同样表现出与情境的分离。因此,如果要向某人报告可能使其心碎的消息,最好是等到恰当的时机,等到他独处不必立即亮相时。[5]彼时,听到消息的人方能在情感上做出回应,而不会在大范围的社会情境中受到损害,因为在大范围的社会情境里,旁人有可能理解他的困境,但并非所有在场者都能容许他做出回应。

涉入符号必须意义清楚、被人看到,别人方能推测他涉入分配的恰当性。既然如此,我们就可以看到各种被用作防涉入盾牌(involvement shield)的感知障碍;在盾牌的保护下,个人能安全地做一般情况下要受到惩罚的事情。这是因为,若要感知个人的涉入,你必须要用他活动的整个语境为参考框架,所以当身体的涉入符号或涉入的物体被堵塞时,或两者都被堵塞,涉入就有了盾牌的保护。在盎格鲁-撒克逊社会里,卧室和卫生间大概是主要的屏障。[6]卫生间的组织有特别的意义,因为在许多家庭里,卫生间是个人唯一可以锁门独处的地方。也许,只有在这些独处得到保障的情况下,有些人才会觉得,他们可以安全地表现出情境性的不妥当涉入。[7]

实际上,每一种社会机构里都有一些缝隙提供这样的屏障。比如,在中心医院里,护士在病房外的庭院里抽烟被认为是“不合职业操守的”,因为吸烟表现的自我形象似乎显示,她们对需要帮助的病人的奉献不足。在连接医院两部分的地下通道里,在不太被人注意的短暂一刻,见习护士往往放慢脚步,漫不经心地点上一支烟。如果她们此刻胡闹,那就是“有违角色”的进一步表现,就是休斯(G.Hughes)所谓的“角色解脱”。

有些涉入盾牌轻便有用。今天,欧洲妇女不再用扇子来掩盖羞红,更不会用面罩来掩盖羞红,也不会该羞红而不羞红[8],但她们仍然用手来遮盖不得不睁开的眼睛[9],或者用报纸来遮盖打呵欠时张开的嘴巴。与此相似,在压制性的机构比如监狱里,抽烟的人可用一只手来掩盖香烟。[10]

关于涉入盾牌,有一个问题是人们是否觉得,启用涉入盾牌真的合理?极而言之,个人独处时,“退场不玩”是否能被允许?如此,个人完全放松时,若有不速之客闯进门来,那就会令主客双方感到尴尬。显然,主人并非完全有权不着衣服见客,客人并非完全有权使主人手忙脚乱礼仪失当。应该补充说,这一例外对我们的研究有意义:若主人地位高,闯入者可能是仆人、侍臣、儿童,他们没有社会权力引起纯情境标记的行为,不必进行情境性掩饰。与其无社会权力伴生的一个功能性现象是,这些“卑微的人”常有权不宣告就闯进房间,他们不必打电话预警,不必轻轻叩门等候允许;相反,有地位的人就不得不事前约定,提供预警。[11]顺便指出,个人觉得自己有屏障却突然发现自己无所遁形时,我们就清楚地看到他与聚会的关系。在这种发现的时刻,被窥见的人可能要匆匆整理衣衫,无意之中他显示:有人在场时,他把什么搁置一边,又把什么穿戴上了。为了防止这种尴尬,为了在自己内心想到别人对他的看法,即使独处时,个人也可能要维护他可示人的体面相——这使我们不得不承认,即使实际的社会情境不存在,情境性行为也可能发生。

一般地说,我们认为涉入盾牌是一种手段,在没有履行情境性义务的情况下,个人借此维护他已经适当涉入的印象。有趣的是,精神病人有时会启用形式多样的情境性退出,这给他提供了急需自保、不顾过去和现在的办法,然而,长期维持退出的局面本身又可能成为强制性的要求和纪律。因此,我们可以看到,有些病人用涉入盾牌的目的不是要掩盖情境定向短暂的缺乏,而是要掩盖情境定向已然发生的事实。电视屏幕、星期日连环画、新的来客似乎都提供了特别的诱惑,使精神病人兴趣盎然,并使其觉得,没有人在看他们。病历记录在案的涉入盾牌有以下行为方式:

病人无意间流露,她不涉入也能集中注意力看别人,并觉得没有人在观察她。但这样的情况真的发生时,她却发现别人在看她,于是,她很快把注意力转向自身。[12]

然而,即使在更常见的情况下,用遮蔽手段来掩盖退场时,我们也不能误解使用这些手段的意义。遮蔽手段的使用透露情境性责任大量的信息,它同样显示,人们有寻求退场的倾向。只有在遮蔽手段被用作盾牌的行为显而易见时,或者在能用遮蔽手段而不用的行为昭然若揭时,情境性傲慢(situational insolence)才会发生。我在医院的考察笔记有这样一例:

病情逆转的女病房拥挤不堪。一个病人注意到,她的卫生巾歪了。她从长排椅上站起来整理,按部就班地去摸索,掀起裙子,沿着大腿摸,直至腿根。但即使弯下身子,她还是够不着卫生巾。于是她伸直腰杆,满不在乎地脱下肩头的上衣,让其落在地板上。然后,她平静地整理好卫生巾,把裙子往上拉。在整个过程中,她并没有显出未觉察别人的眼神;对遮掩花招的需求,她表现出全然不顾的豪放。对情境鄙夷不屑的,是她行为的仪态,而不是行为的目的。

之所以强调“涉入盾牌”的概念,那是因为它凸显了情境标记行为一个非常典型的特征。因为情境性礼仪的领域完全由个人互动的经验构成,因为经验渠道可能被多种方式干扰,所以我们研究的与其说是我们必须遵从的规则网络,不如说是我们必须考虑的规则,无论这考虑的规则是必须要遵守的,抑或是要小心绕开的。

[1] 身体动作是社会互动的基础,社会学文献在“非语言交流”这个课题下研究。G.W.Hewes系统地描绘了体态语言,见“World Distribution of Certain Postural Habits,”American Anthropologist, 57,1955, pp.231-244。R.Birdwhistell对这个课题的泛论有新意,见其Introduction to Kinesics (Washington, D.C.: Department of Foreign Service Institute, 1952)。又见以下几种文献:J.Ruesch and W.Kees, Nonverbal Communication: Notes on the Visual Perception of Human Relations(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56); T.S.Szasz, The Myth of Mental Illness (New York: Hoeber-Harper, 1961); S.Feldman, Mannerisms of Speech and Gestures in Everyday Life (New York: International Universities Press, 1959), Part 2;D.Efron, Gesture and Environment (New York: King's Crown Press, 1941); M.Critchley, The Language of Gesture (London: Edward Arnold, 1939); E.T.Hall, The Silent Language (New York: Doubleday, 1959)。

[2] 米德的有意义的体态(significant gestures)和无意义的体态(nonsignificant gestures)的二分术语,用在这里并不完全令人满意。体态习语超乎无意义的“体态会话”(conversation of gestures)的意思,因为这一习语对行为者和目击者都唤起相同的意义,行为者用它是因为它对目击者有意义。然而,体态习语里似乎有一个低于有意义的符号系统(significant symbolism)的层面:有意义行为的持久交流并不典型;有必要维持一种印象,使人觉得,行为里有一丝非精心设计的自发性涉入;如果被问及为何有这样的举动,行为者往往会否认他行为的意义。

[3] “涉入”一词在日常生活中还有两种意思:一是承诺(commitment),也就是为某种行为承担责任;二是依附(attachment),也就是把自己的情感和认同赋予某件事。由于“involvement”的模糊多义,我在其他书里就使用“engagement”,而不用“involvement”。见我在《邂逅》(Encounters,Indianapolis: Bobbs-Merrill,1961)《角色距离》一章里的论述。

[4] 作为变量的涉入见E.F.Borgatta and L.S.Cottrell, Jr., “On the Classification of Groups,”Sociometry, 18,1955, pp.416-417。关于涉入的强度方面,见T.R.Sarbin,“Role Theory,”section“Organismic Dimension,”pp.233-235, in G.Lindzey, ed., Handbook of Social Psychology (Cambridge, Mass.: Addison-Wesley, 1954)。我个人研究涉入的取向演绎自G.Bateson and M.Mead,Balinese Character (New York: New York Academy of Sciences, 1942)。

[5] 同情者如何保护个人的极端例子见于下层阶级男性的保护模式中;有人醉酒,一切仪态显示他不能妥当交流时,朋友和哥们会掩护他,不让当权人士看见。

[6] 我在另一本书里详细研究了这些地方和其他“后台”地方,见The Presentation of Self in Everyday Life (New York: Doubleday Anchor, 1959), Chap.3。

[7] 当然,即使在这里,情境性礼仪也对有些类型的人提出要求。在有些女修院里,即使独自泡在浴缸里,修女也必须端庄,她们显然相信,神在。在16世纪,旅行者在旅店不得不与同性的陌生人合睡一张床,至少在理论上,投宿者晚间必须恪守礼节,不打扰他人。见H.Nicolson, Good Behaviour (London: Constable, 1955), p.134, and N.Elias, Uber den Prozess der Zivilisation (2 vols.; Basel: Falken,1939),“Uber das Verhalten im Schlafraum,”p.1, pp.219-230。

[8] E.S.Turner, A History of Courting(New York: Ballantine Books, 1954), p.73.

[9] 当然,闭上的眼睛并非总是表示,个人打瞌睡偏离了眼前的聚会。做爱或欣赏室内乐时,闭眼可能是深情的尊敬迹象。在这些情况下,特殊方式的闭眼显示,闭眼的人仍然在场,能做出得体的回应。

[10] G.Dendrickson and F.Thomas, The Truth About Dartmoor(London:Gollancz, 1954), p.171.

[11] See“Communication Conduct,”Chap.16, and The Presentation of Self in Everyday Life, pp.151-153.

[12] M.Schwartz, “Social Interaction of a Disturbed Ward of a Hospital”(unpublished Ph.D.dissertation,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University of Chicago, 1951), p.94.